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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积极参与演示和交流会议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标识

1.问:新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何时实施?

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

2.问:3月1日之后,我还能申请辞职或失业救济金吗?

答:辞职或失业的退出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也就是说,3月1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地户口职工下岗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可以提取,没有时间限制。无论3月1日后以何种形式缴纳住房公积金,在辞职或失业的情况下不再提取,但在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配额计算等热点问题解答

如张三(外地账户)于2010年6月开始在东莞缴存住房公积金,2015年3月1日账户余额为2万元。他于2015年6月1日离职,所以无论何时申请支取,他都可以在2015年3月1日前支取账户余额2万元。2015年3月1日以后交存的部分不能因其他城市户口辞职而撤回。如果张三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可以在租房的情况下申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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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申请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答:只要员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没有自己的财产权,他们都可以申请,但本市户籍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符合条件,他们可以分别申请。没有必要提供租赁合同。出租发票等信息,只要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和转账账户,4月1日后,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手机短信自助服务和单位批量代理,或者到中国建设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194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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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如何计算退租金额?

答:退租金额是根据以下规则计算的: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在申请日前(不含申请月),可在4月1日后申请;

(2)每次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量,并且当下一个提取区间完成时,重置下一个提取区间以计算最大可提取量;

(3)如果符合存款月,按不超过员工月存款额(单位+个人)60%且不超过540元的规则计算。

5.问:租房子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答:家庭成员包括员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如果夫妻双方都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可以提取不高于职工(单位+个人)月缴费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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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我在哪里可以申请住房建设,装修和大修?

答:如果你在东莞或你的雇员和配偶注册的城市建造、翻新或翻修你的房子,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7.问:如何计算建造、重建和大修房屋的可提取金额?

答:申请人住房建设经有关部门批准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从住房建设、装修和大修中提取,但不得超过发票所列支出,不得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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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问:如何计算贷款提取金额?结算后你还能取款吗?

答:申请人可以在贷款结清时支取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贷款结清后只能支取一次。在股票档案中,已经申请提息的员工不能再在该还款档案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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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问: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可以解除吗?

答:(1)在购买、建造、改建、大修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人范围为员工及其配偶,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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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疾病人群是员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

市民如想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可登录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www.dggjj)查阅《服务指南》,或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中国建设银行前台和邮政储蓄银行咨询,或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和政府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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