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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宣布进一步放宽住房租赁条件。
《通知》指出,从2016年4月1日起,东莞市出租房屋员工的月取款限额将从540元提高到1500元;提取比例从每月存款的60%提高到每月存款的65%;提取时间间隔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每月通过自助渠道提取,每12个月进行一次柜台处理。
关于提取条件,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常在东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没有存款时间要求),包括员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在东莞没有自己的财产权。只要公积金在当月支付,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信息。员工本人和配偶可分别累计不超过员工(单位+个人)月存款额的65%
提示:自助申请更方便。你只需要第一次在银行注册,然后你就可以通过短信或在线办理。过程如下:
(1)在线服务大厅
①在受托银行服务网点开展自助服务[目前,受托银行服务网点包括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近200家网点,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网站:www . dggjj)];
2 .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站:www.dggjj),选择【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查看家庭成员情况及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将您的原有效身份证带到受托银行服务网点进行修改,点击提交,无异议;
③审批将在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
(2)短信提取
(1)到受托银行服务网点开设自助服务;
②编辑短信内容“ZFTQ”,并将号码发送至中心网站的服务指南;
③短信通知服务已被接受;审批将在T+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
标题:东莞住房公积金租赁条件可以放宽到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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