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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昨天下午6点左右,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46万元提高到48万元,缴存公积金的夫妻最高贷款额度从66万元提高到7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起始贷款额为5万元。据了解,《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实施。

东莞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于1月26日实施

从贷款政策来看,此次出台的《办法》首先缩短了贷款申请的存期要求。存款时间要求从12个月缩短到6个月,即从申请贷款之日起,开户时间为6个月,如果公积金已足额定期存入半年,且当前存款状态正常,则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

东莞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于1月26日实施

第二,使用一个新的公式来计算可贷金额。取消可贷金额不超过员工存款账户余额8倍的计算方法,采用新的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即可贷金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存款时间系数+收入调整系数)×流动性调整系数。其中,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员工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存款时间系数是指申请时推式生成的正常汇款月数对应的列表系数。如果发生中断,计算中不包括以前的汇款月份;收入调整系数表中的月存款额是指个人存款额与单位存款额之和。

东莞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于1月26日实施

第三,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已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由46万元提高到48万元,已缴纳公积金的夫妻最高贷款额由66万元提高到7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起始贷款额为5万元。

东莞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于1月26日实施

第四,取消装修贷款。凡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建造、修缮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五是调整异地贷款,取消珠江三角洲8个城市的互助贷款,统一规定在东莞注册并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第六,调整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期限。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从不超过20年缩短到不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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