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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政

上个月,民政部发布了一项新规定,除特殊事项外,取消了《婚姻登记证》。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称,在东莞不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申请人签署《申报单》,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材料仍可使用。然而,如果证实该陈述是虚假的,个人可能不得不接受并配合婚姻状况核实并终止贷款合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项声明不实或5年内不能提取公积金

民政部9月发布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备案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韩民[2015]266号)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除涉及台湾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发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项声明不实或5年内不能提取公积金

以前,公民必须开结婚证才能办理房地产相关业务。一些市民担心,民政部门没有开结婚证后,他们应该如何处理相关业务?近日,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解决方案,称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婚员工提供结婚证,单身员工提供中心制定的《单身申报单》,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证仍可使用。如果结婚证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项声明不实或5年内不能提取公积金

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对账单”模板,基本上市民只需要填写一份个人对账单,非常简单。但是,如果经核实该陈述是虚假的,个人可能要承担接受和配合婚姻状况核实、终止贷款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收回所有贷款、全额退还从贷款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在5年内拒绝提取公积金以及申请贷款的后果。

标题: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项声明不实或5年内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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