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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文件,提醒广大缴存单位做好人员增减前的公积金汇出工作。

据悉,2015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条例》实施后,员工在办理异地户口或本市户口提取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系统自动设置为“封存”状态。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单位在汇款前必须严格核对员工信息和汇款金额,并及时办理变更。特别是,已签订收款协议的单位应在约定的收款扣款日期前完成增加或减少员工的业务(包括增加、启封和封存)。

标题:东莞:做好公积金汇出前的增减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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