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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业主会发现社区规划已经悄然改变,这导致了反对权利保护的行动,这种情况在未来将会大大减少。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最近发布的新规定,如果您想申请变更今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您必须获得不少于三分之二受变更影响的业主的签字和同意,规划局才会批准。此外,新条例还对改变宣传的位置和时间作了详细规定。
宣传位置必须显眼
「很多涉及更改的住宅图则基本上已在规划局的网站上悄悄地张贴了一段时间。即使宣传已经完成,它们也往往不会被所有者发现和注意到。”黄(音译)女士是一家新的点翠花园的业主,她说信息不对称导致维权的被动性。为使建设单位与社区业主之间的信息对称,确保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充分沟通,避免因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变更而产生纠纷,东莞市规划局制定了《已售房地产项目申请前变更操作规程(暂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根据操作规程,规划变更的公示位置必须醒目——“公示应在售楼处或物业管理处及小区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的内容应有变更前后的图纸及相关文字说明。同时,要求在宣传现场设置意见箱,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
此外,公示期不得少于20天,并在公示期内拍摄照片作为公示现场资料保存。除常规的公示程序外,《操作规程》还要求施工单位在公示后形成变更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公示意见的收集和处理措施,并与业主形成沟通材料和公示现场资料。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运作规则》,对于影响整个社区的规划变更,不仅应征求整个社区业主的意见,而且不少于三分之二受变更影响的业主应签署并同意变更协议。
除了预售证书,但未售出的项目
东莞市规划部门明确规定,对于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建筑已经出售,需要申请变更的,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公示,并征求业主意见。
但是,对于已经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整个项目的所有建筑尚未开始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可以避免公示和征求业主意见的程序。
开发者:担心程序更复杂
然而,一些开发商表示担心,要求业主签署这篇文章,担心原来的改变程序会变得更加复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虎门开发商表示,随着本细则的实施,今后开发商在对项目的局部规划进行变更时,尤其是涉及公共配套设施时,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这将使开发商的工作更加繁琐,甚至可能影响交付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很少会对项目规划进行重大修改,除非后续建设与前期规划有很大差异。”开发商说。
标题:三分之二的业主需要签署并同意东莞出售住宅区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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