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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发现一些申请支取业务异常,并传言住房公积金不能支取。为此,市公积金中心昨日澄清,未收到任何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所有提取业务照常进行。
此外,中心还下发了《关于打击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持有房产证、身份证、单位证明等伪造证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提取条件,可视为欺诈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伪造证件非法获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据广东仲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如果储户持有伪造的文件,如房产证、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这也可以视为欺诈。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轻重,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情节轻重,最少拘留5-10天,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最高刑罚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及罚款或没收财产。
标题: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所有提取业务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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