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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不同地区公积金存款互认互贷细则,明确了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存款的相关程序。东莞公积金中心表示还没有收到相关文件,实现公积金异地互借还需要一段时间。
去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出台了新的公积金政策,首次提出要推进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同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没有操作规则很难推广。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新流程,假设广州市公民陈先生已在广州存入公积金,目前在东莞工作,因此需要在东莞购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先咨询东莞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需要审核的材料;然后向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经对方确认符合条件后,出具《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凭此证明,李灿先生在东莞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
然而,坏消息是东莞未能如此迅速地实现公积金异地互借。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表示,他已经注意到相关细则的出台,但该中心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在操作层面还需等待一段时间。
目前,东莞对不同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有严格的门槛,只有一种情况允许贷款存放在不同的地方,即在全国各地就业并缴存公积金的东莞注册员工可以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
标题:如果你想在不同的地方实现公积金贷款,东莞将不得不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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