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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东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黄惠红带领嘉宾来到阳光热线直播节目。据悉,东莞今年将联合打击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截至今年5月30日,市房管局和公安局联合查处了5起利用虚假材料办理房地产业务的案件。

东莞查处5起房地产登记欺诈案件

去年,45家房地产公司被取消投标资格

据黄惠红介绍,2014年,东莞共办理了7.36万套网上商品房合同、11.43万份房产证、7.27万笔商品房交易、2.79万笔二手房交易、6.71万份商品房合同、4.86万份抵押登记和6.55万份抵押登记,平均每个工作日交易量超过1990笔。

东莞查处5起房地产登记欺诈案件

过去一年,有57家物业管理机构和18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被扣款,维护了房地产服务市场秩序和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物业管理机构或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相关单位诚信扣分20分,将没有投标资格。”黄惠红说。据统计,2014年全年,45家物业公司被扣20分,全部被取消投标资格。

东莞查处5起房地产登记欺诈案件

此外,黄惠红介绍,为确保房屋登记的安全,提高房地产登记的真实性,今年3月26日,东莞市房管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打击使用虚假证明办理房地产业务的通知》,共同打击提供虚假证明办理房地产业务的违法行为。截至今年5月30日,市房管局和公安局联合查处了5起利用虚假材料经营房地产的案件,其中沙田2起,大朗1起,昌平1起,东城1起。

东莞查处5起房地产登记欺诈案件

例如,今年4月12日,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经纪人秦某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提供虚假公证书,被判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同时没收两份伪造的公证书。”黄惠红说道。

东莞查处5起房地产登记欺诈案件

未依法处置旧财产的最高罚款为15万元

一些市民指出,新旧物业的移交容易出现问题。新物业已通过公开招标成功中标,并已在市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取得了社区经营权。然而,旧的物业公司拒绝从现场撤出,新的物业公司不能进入现场。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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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如果社区前期的物业合同已经到期,社区也已经重新招标和招募新的物业公司,社区招募新的物业是一个合法的工程合同。法律上的新合同生效后,旧合同不能延期,原物业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继续管理社区。“在这个时候,我们要求按照法律移交新旧财产。如果原房产未按规定时间收回,或者旧房产拒绝收回,我们将建议依法责令旧房产收回。事实上,这种情况也发生在其他城市社区。”

东莞查处5起房地产登记欺诈案件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原物业管理公司逾期不退出的,责令其限期退出,逾期不退出的,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资质。「其次,我们考虑参照这项规例来处理新旧物业的移交。我们希望镇上的街道政府能帮助命令旧房产按时离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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