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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东莞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东莞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将使用新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这两家新银行已经加入新系统。届时,包括东莞银行在内的三家银行将能够接受东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业务。
根据《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资金存管机构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登记、过户登记和合同备案手续前,应足额存入维修资金。对于新售出的商品房,买受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交存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将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管理银行网点。对已出售的商品房,业主或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足额交存或交存维修资金的,应在本办法实施后向专户管理银行网点交存或补足。
据业内人士介绍,东莞银行是此前东莞唯一一家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银行,两家新银行将增加网点数量,方便买家存款。
标题:东莞为两家新银行接受的住宅楼支付了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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